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好客劇場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好客劇場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4條 符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業務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