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好客劇場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好客劇場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2條 本標準所稱場地為臺灣客家文化館好客劇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