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好客劇場收費標準

條文數:
6 條
修正日期:
2024-06-20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稱場地為臺灣客家文化館好客劇場。
本好客劇場收費標準如附表。
符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業務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
本標準所定收費基準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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