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辦法 第6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養目 第6條 自費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榮家應終止契約:一、不符入住規定。二、違反契約規定,情節重大。三、無居住事實逾三個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