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水電優待者,應持下列資料,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辦理:
一、身分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三、近三個月內自來水事業機構、電力事業機構(以下統稱水電事業機構)開立之水(電)帳單或戶名異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