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養目 第10條 本辦法之水電優待費用,由輔導會編列預算,並由水電事業機構定期出具總戶數及補助金額表向輔導會請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