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檢舉案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同一案件由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前項檢舉之先後,以主管機關受理之時間為準。
但第三條情形,以收受檢舉機關之收受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