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法 第29條 法規:海洋保育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相關法規 海洋保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相關 第五章 附則 第29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規定劃定海洋庇護區前,已於該海域合法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鋪設電纜、管道、設施、結構、從事探礦或採礦或其他經許可或核准之行為者,不受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得繼續從事許可或核准行為至有效期限屆滿為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