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法 第24條 法規:海洋保育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相關法規 海洋保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海洋保育法海洋庇護區申請案件收費標準相關 第四章 罰則 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實施。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海洋保育觀察員執行觀察、監測或蒐集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