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二章 研發成果之歸屬 第5條 研發成果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歸屬執行單位所有。研發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歸屬國家所有:一、涉及國家安全。二、對海洋生態保育有重大影響。三、經載明於公告、招標文件或契約。四、其他經本會或所屬機關(構)認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