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本會或所屬機關(構)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科技計畫時,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運用及違反本辦法之效果,應與執行單位以書面契約約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