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二章 研發成果之歸屬 第6條 研發成果歸屬執行單位者,本會與所屬機關(構)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享有無償及非專屬之實施權利。但本會或所屬機關(構)補助、委託或出資金額占科技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由雙方以書面約定之;未約定者,本會或所屬機關(構)取得實施權利。前項本會及所屬機關(構)之權利,不得讓與第三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