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及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海洋生物復育措施辦理原則及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二章 海洋生物復育措施之實施 第4條 人工復育設施之投放,應無害於投放地點之生態環境及生物,且無礙船舶之航行安全。為復育漁業資源需求,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應依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