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2條 法規: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2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締、舉發違反本法事件之執法人員、民眾、法人或團體。前項執法人員係指警察、海巡人員及其他具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身分之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