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11條 法規: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11條 協助取締者或舉發人因取締或舉發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主管機關應洽請警察機關保護、依法處理。協助取締者或舉發人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主管機關得另洽請相關機關協助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