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6條 法規: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二章 發射場域之選址、土地取得及設置 第6條 國家發射場域所需使用土地,其用地之取得,依相關法令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