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攝製使用模擬槍彈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影視攝製使用模擬槍彈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7條 影視事業發現模擬槍或空包彈遺失應立即報案,並通知指定之警察機關及內政部。遺失拍攝擊發後之空包彈殼,影視事業於依第十一條規定向指定之警察機關辦理出口查驗時,應以書面將空包彈殼遺失之數量、方式、情節緣由、場景地點及相關佐證資料,提供指定之警察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