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5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展覽主題計畫之擬訂及推動。二、本館常設展與特展之規劃、設計、執行、研究及出版。三、本館國內外巡迴展、國際展之館際交流、研究、合作之規劃及執行。四、展示施作與展場之管理、監控、監督施工及驗收。五、本館各展覽之空間、燈光、互動裝置等展場及展示設施之維修、保養。六、其他有關展示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