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6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學展示之研究、策劃執行、導覽規劃及人才培育。二、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三、國內外展示交流合作。四、學習推廣方案之規劃及運用。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