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4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臺灣文學之資料蒐集、調查、研究及人才培育。二、臺灣文學數位人文平台建置及研究。三、臺灣文學譯述、推廣及出版。四、文物徵集、入藏評估及藏品詮釋。五、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