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第41條 法規: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五章 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 第41條 除特約另有約定外,地方主管機關應就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依下列項目辦理審查:一、長照給付對象及服務人員資格。二、長照服務給付額度。三、照顧計畫服務項目、給付辦法附表四所定之照顧組合數及支付價格之核對。四、登載於資訊系統服務內容之完整性及正確性。五、其他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應審核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