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8條除特約另有約定外,特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後,應於次月十日前,檢具申報服務費用相關文件、資料,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服務費用。特…
- 第39條特約服務單位依前條規定申報服務費用,所檢具文件、資料或填報內容有缺漏或錯誤者,地方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通知限期補正。地方主…
- 第41條除特約另有約定外,地方主管機關應就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依下列項目辦理審查:一、長照給付對象及服務人員資格。二、長…
- 第42條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支付該部分之費用:一、因可歸責於特約服務單位之事由…
- 第43條特約服務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考量其違規情形,通知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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