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醫療器材管理法母法 第17條 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公開或提供之資料,包括醫療器材商依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或登錄時所檢附之資料。前項資料公開之方式如下:一、刊載於政府公報或其他政府出版品。二、利用政府電信網路傳送或於政府網站公開。三、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