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3條 前條醫療器材,以下列方式執行安全監視:一、蒐集、調查、統計及分析醫療器材國內、外使用人數、不良事件之項目與發生數,及有關其使用之文獻或相關佐證資料。二、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定安全問題,擬訂計畫,就特定使用者定期追蹤、蒐集、調查、統計及分析該特定安全之風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