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13條 法規: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四章 廠房設施及設備 第13條 更衣室之設置,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與食品作業場所為有形之區隔。二、應備有更衣鏡、潔塵設備及數量足夠之衣櫃與鞋櫃。三、應備妥足供食品從業人員穿戴工作所需之衣服、帽或髮網、鞋、手套、口罩及相關物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