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第14條 法規: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4條 招募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之廣告(以下稱招募廣告),限由藥商為之。再生醫療製劑廣告,依藥事法藥品廣告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