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 第12條 法規: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2條 申請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藥品許可證及有附款許可之變更登記、移轉登記,與藥品許可證之展延、換發與補發,本準則未規定者,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其他有關法令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