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9條 社區心衛中心應設置下列必要空間:一、多功能活動室。二、心理諮商室或心理治療室。三、其他依社區心衛中心提供服務性質所需設立之空間。前項第二款之設置,準用心理治療所設置標準或心理諮商所設置標準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