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3條 申請者應於申請之同時繳納審查費。未繳納者,本部不予受理。前項規定於案件經本部審查決定駁回後,如申請者再為申請,亦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