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變更、展延或試驗計畫者,每件應繳納之費用如下:
一、再利用許可申請,新臺幣十三萬三千元。
二、再利用許可變更,新臺幣九萬二千元。
三、再利用許可展延,新臺幣三萬五千元。
四、再利用試驗計畫,新臺幣七萬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