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法規: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17條 公共衛生師事務所,應將收費基準揭示於場所內明顯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