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及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辦法 第8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及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8條 依第五條規定補助之冷藏及冷凍設備,受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列冊管理。遇重大災害或有特殊需要時,前項列冊管理設備之實(食)物銀行據點應配合接受本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調度,支援弱勢民眾或災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