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得以下列方式,提供健保資料:
一、安全檔案傳輸網路協定(SFTP)。
二、政府資料傳輸平臺(T-Road)。
三、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電子查驗服務(WebIR)。
四、戶政資訊電子閘門。
五、電子郵件。
六、公文書。
七、其他保險人指定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