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構)及行政法人執行法定職務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辦法 第1條 法規:政府機關(構)及行政法人執行法定職務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