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5條 法規: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本院經費來源如下:一、政府預算之核撥及捐(補)助。二、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四、營運及研發成果收入。五、其他收入。前項第二款之捐贈,視同對政府之捐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