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為推動國家中醫發展,促進中醫臨床精準治療研究,提升中醫藥產業競爭力,特設國家中醫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
- 第3條本院之業務範圍如下:一、中醫醫療業務之執行、推廣及臨床研究。二、中醫診療儀器及軟體之研發。三、中醫基礎醫學之研究。四、中…
- 第4條本院辦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業務,得附設中醫研究教學醫療機構。本院對前項醫療機構應訂定管理及監督規章,提經本院董事會通過後,…
- 第5條本院經費來源如下:一、政府預算之核撥及捐(補)助。二、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 第6條本院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及其他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監督機關備查。本院就執行之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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