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10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訴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開始調查,並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訴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