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112.12.27制定) 第2條 法規:最低工資法(112.12.27制定)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2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