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112.12.27制定) 第15條 法規:最低工資法(112.12.27制定)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實施最低工資前,原依勞動基準法公告之基本工資繼續有效。本法施行後第一次公告之最低工資數額,不得低於本法施行前最後一次依勞動基準法公告之基本工資數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