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22條 法規: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22條 臺鐵公司為辦理鐵路客貨運輸及附屬事業,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者,得報請交通部協調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迅行變更;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者,依區域計畫法或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前項都市計畫變更,應劃設合理之土地使用分區類別、訂定合適之土地開發強度及容許使用項目;另適度減輕臺鐵公司之開發義務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