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小水力發電設備: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款所定之發電設備。二、申請人:指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小水力獎勵金者。三、受獎勵人:指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送達通知之申請人。四、小水力獎勵金:指主管機關為鼓勵申請人設置具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之示範性案場,提供之獎勵金。 本條定義的名詞 小水力發電設備 申請人 受獎勵人 小水力獎勵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