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法規: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第9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委員得依相關規定支給出席費、審查費及交通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