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0條 本辦法所定應逕予關閉之帳號,倘已依其他法令遭扣押、保全、禁止或類此處分者,應依其他法令優先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