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籍學生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法 第5條 法規:無國籍學生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學校,就學習或生活適應有困難之無國籍學生,應提供資源及適切輔導;必要時,應定期查詢或訪視無國籍學生之就學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