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第17條 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二章 國民小學學生之獎勵及管教 第17條 獎管會任務如下:一、研擬訂定或修正國民小學學生獎勵管教規定。二、審議大功之學生獎勵事件。三、審議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四、審議其他重大學生獎勵措施或管教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