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正常教學視導,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國民小學:每學年抽查一定比率校數,對學校進行實地視導;必要時,並得加強視導。
二、國民中學:每學年完成對學校實施一次實地視導;必要時,並得增加視導次數。
前項實地視導,應以無預警方式辦理。
但因學校距離、行事曆安排考量,得於視導人員到校前一小時三十分鐘內通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