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第4條 法規: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4條 本辦法就學貸款補助額度如下:一、在學貸款人:(一)一百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之貸款人該學期之實際就學貸款額度;該學期無就學貸款者,以過去最近一學期實際就學貸款額度定之。(二)一百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之貸款人該學期之實際就學貸款額度。二、非在學貸款人:依就學貸款辦法第十條第二項及第五項本文按月平均攤還本息數額,計算之一年就學貸款本息額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