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第11條 法規: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11條 本部為辦理本補助業務所需,得請求相關機關(構)提供必要資料。本部及承貸銀行為辦理本補助取得內政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