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1條 法規: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1條 為有效、迅速推動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災害防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於災後復原重建整治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族部落者,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