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本辦法補助案件範圍,以與馬太鞍溪流域堰塞湖處置方式、土砂運移機制模擬及環境衛生復原有關,有助於政府各機關有效、迅速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且為未來產生堰塞湖之標準處理模式之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為限。
本會辦理前項補助應辦理公告,其公告事項得包括補助工作項目、申請資格、申請期限、應檢附之必要文件、補助比率、補助款撥付及核銷、執行管考及其他相關事項。